九游娱乐NineGame:“00后”主播离职开新号遭10万元索赔!法院判了
“00后”主播小美(化名)从公司辞职后,在短视频平台开设新账号进行直播带货,却被原公司以违反“竞业协议”为由索赔10万元。该案会如何判决?在人人皆可直播的自媒体时代,此案带给我们怎样的警醒?从业者应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?
2024年夏,刚毕业的“00后”女孩小美怀揣对网络世界的憧憬,与宜昌某文化传媒公司签订了《劳务合同》,成为一名网络主播。公司还要求小美在一份《信息保密协议》上签字。协议中写着:未经公司许可,小美在离职后一年内不得以个人名义在任何平台直播,否则需赔偿10万元违约金。
初入职场的小美,懵懂地签下了名字。然而,仅工作一个多月,小美选择了辞职。离开公司后,小美在短视频平台注册了一个新账号,尝试重新开始。
新账号开播不久,原公司一纸诉状递至夷陵区人民法院。传媒公司以小美违反《信息保密协议》中的竞业限制条款、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为由,索赔高达10万元的违约金。刚入社会、经济本就拮据的小美,瞬间被这巨额索赔压得喘不过气。法院组织的庭前调解,也因双方分歧巨大无果而终。
2025年春,此案开庭。原告席上,传媒公司法务团队提交的证据目录厚达近百页。“我方投入大量资源培训被告,被告离职后立即开播严重违约!”原告律师开场便定下基调。
“贵公司是否为小美缴纳了社保?她的工资是否固定发放?”主审法官姜静直指核心,
当原告方承认主播“收益主要依赖观众打赏分成”时,旁听席响起一片低声议论。小美的律师立刻反击:“小美的收入完全依赖观众打赏,无社保!竞业限制在此情形下缺乏适用基础。”
质证环节,原告播放了小美新账号的直播录像。法官姜静问道:“被告离职后的直播内容是否涉及原告商业秘密?”原告代理人几度语塞,最终坦言:“主要是通用的直播话术技巧。”
“一个刚毕业的新人主播,所掌握的直播线万元?”法官的反问让原告席陷入沉默。小美含泪陈述:“现在我播的内容都是自己准备的,而且新账号只直播了5天,总收入仅200块钱。”
法院经审理,最终驳回传媒公司的诉讼请求。判决书明确指出,小美与该传媒公司之间更符合劳务合作特征,非劳动关系。双方虽然约定了竞业禁止条款,但在并未对被告进行补偿前提下,要求被告承担违约金10万元,显失公平;同时公司主张的“直播话术”属于行业通用内容,不构成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。
姜静法官表示,“法无禁止即可为”是民法原则,但绝不意味着企业可九游官网app利用强势地位,通过格式合同限制就业者的基本权利。本案协议中的竞业限制及高额违约金条款,对小美显失公平,难以获得司法支持。“此案也警示从业者须增强法律认知、留存关键证据、审慎签署条款。平台与机构亦应规范用工,诚信合作。行业的蓬勃兴盛,终究要建立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。”
小美的胜诉是个案的公正,但其折射的问题在当前电商直播、自媒体创业大潮中具有普遍性。承办法官提醒广大从业者,在追逐流量与财富的同时,亟须防范法律风险。
劳动者签约时应注意区分“劳动关系”和“劳务关系”。若主播对个人包装、直播内容、收益分配等没有协商权,公司要求固定工作时间、按月发放底薪、缴纳社保,则可能构成劳动关系,受劳动合同法保护;若公司与主播平等协商确定双方权利义务,约定分成分配、无社保缴纳,则更倾向民事合作。
“商业秘密”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、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、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。具有秘密性、价值性、保密性。通用直播话术不属于商业秘密。
根据劳动合同法,竞业限制仅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、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。司法实践对于竞业限制适格主体的审查趋于规范与严格,即使符合竞业限制法定条件,也会考虑到双方利益的平衡。
保存已签署的合同文本原件;保留培训记录、沟通记录、收入明细等记录工作过程的证据,证明实际工作情况;办理规范化离职手续,书面提交离职申请,并明确要求公司出具解除合同证明。
本文由某某资讯网发布,不代表某某资讯网立场,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:http://www.zzhcmx.com/training/3009.html